人大修法放宽上市企业回购本企业股票的限制,引舆论热议。网上疯转一篇《荒天大谬——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制度改革》(下文引用简称“荒天大谬”)的文章,大意是讲这是一项完全错误的改革,理由是允许企业回购本企业的股票就是鼓励企业参与炒股,与金融机构合谋以合法而且更便利的方式对散户“割韭菜”。
这观点显然是非常错误的,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01
“割韭菜”与企业回购股票没半毛关系
中国股市存在“割韭菜”现象,这是不争的事实。但问题在于,股市是个自由市场,是否被“割韭菜”,首先取决于股民个人的抉择。按经济学市场原理和基本的市场伦理原则,只要不存在强迫,交易是自由的,就是合理的,不存在谁割谁韭菜的问题。关于这其中的道理,我曾写过《有压迫才有剥削》,不再赘述。
在股市低迷的时候,尤其是在股价跌破净资产的情况下,企业回购本企业股票,既是对企业利益的维护,也是表现对本企业充满信心的态度,同时也是增加信息透明度的一个好办法。正如任何看好某个东西的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出钱将其买下一样,企业看好本企业的股票,当然有权将其买下。无论从市场理论、市场伦理还是立法精神方面看,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股票市场是公开交易市场,有权买就有权卖。企业有权在任何时候回购自己的股票,当然也有权在任何时候出售自己的股票。按“荒天大谬”一文的观点,允许企业回购是错,允许企业出售更错,因为企业有获取经营信息的优势,参与炒作本企业股票就涉嫌炒作谋利。
这逻辑也太奇芭了,我的看法完全相反。企业买卖本企业股票,是企业经营好坏以及经营者对本企业是否看好最直接的风向标,是使企业经营信息更透明的方式,是大好事,怎么就成了“荒天大谬”呢?你经营者和企业自己都在回购股票,说明企业愿意自担经营风险,股民自然会看好此股。相反,你企业自己都在抛售本企业的股票,股民凭什么相信这企业还有前景呢?这难道不是信息更透明?
过去限制企业高管和企业自身买卖本企业股票,是因为两级市场的特色制度决定的,一级市场的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相差太大,上市后立即套现会导致许多劣质企业通过上市来圈钱。但这种制度缺陷与是否允许企业买卖本企业股票没有逻辑关系,而是与两级市场的制度设计缺陷有关系,不能胡乱错断病灶所在。
在当前股市低迷,而且又处在《美股有病,A股吃药》(我另一篇文章,有兴趣可参阅)的大背景之下,修法以放松对企业回购股票的限制,是非常正确的举措,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救市举措都要正确得多。道理非常简单,你企业都不自己救自己,还指望谁来救你啊?
这是迄今为止,我在中国股市上见过的最聪明也最正确的救市举措,直接切中病灶之所在。上市企业圈钱固然容易,但救市的时候也必须首当其冲站出来担当,先救自己,再救股市。
当然,只出这一招是不足以救市的,因为中国股市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缺陷。
02
中国股市改革应该改什么
我曾写过《中国股市的问题:不是缺陷,而是陷阱》,列举了中国股市制度设计的几大缺陷或陷阱,简述如下。
IPO管制是第一大陷阱。股市本来是一个投融资平台和投资者股权交易的市场。作为股市的监管者,证监会的唯一职责就是监控股市的运营情况,防止融资中出现金融诈骗,此外也没有更多的义务与责任。IPO需要证监会的审批,除了权力寻租的需要,就是人为制造上市障碍,制造“稀缺性”。搞得好像只要是上市企业就一定是好企业,给投资人设下一个认知误差的陷阱,为企业圈钱埋设伏笔。
两级市场是第二大陷阱。企业既然要上市融资,就应该直接按融资额度需求确定起始价格和股份发行数量,让融资企业作为原始股票的原始拥有者,按起始价格直接挂牌交易,转让股份,收回企业所需资金就是了。在上市前非要先通过机构认购和定价,或者通过承销商来定价,先把蛋糕分好再到二级市场交易,这种两级市场机制的设计,无非是为了让金融机构(主要是国家队,下同)伙同上市企业一起,到二级市场来圈钱,圈到远比企业经营所需融资额度更多的钱。
这两级市场的机制设计,本就是一个圈钱的陷阱,专为金融机构到股市圈钱而设计,上市企业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机构用来包装的道具而已。
限制涨跌幅是第三大陷阱。表面看起来,限制涨跌幅是为了防止股市震荡过大,保护中小散户的利益,其实这掩盖了真实意图。经历过股灾的股民应该深有体会,如果不限制10%的跌幅,你可以根据自己对大势和个股的判断,随时斩仓止损,不管损失多少,总之有操盘的自由选择,可以在可忍受的范围内止损。但是,当设置了10%限制后,机构大户每一天都可以封跌停,你每天都是夺路无门,只能眼睁睁看着股值一天天下跌,毫无办法。
同样的道理,如果你看好大势和某个股票,你想买入,但连续的开盘封涨停,你根本没有机会介入不是吗?
这种限制涨跌幅的设计,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关门打狗”的专项设计,专为机构大户用来封杀散户操盘行为而设计的超级陷阱。只要你陷入股市,就在劫难逃,只能任凭机构大户掠杀。
T+1是第四大陷阱。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股市都既不设涨跌幅限制,也不搞T+1,而是T+0,当天可以无限制地自由买卖股票。A股为什么要设置T+1限制?
光有10%幅度限制是不够的,当股市当日出现异常波动时,我们的监管者和机构都需要时间来商议下一步如何应对。所以,你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许动,等到休市后,他们商议好了,明天或者来个高开,或者来个低开,或者来个封涨停,或者来个封跌停,总之他们需要对当天的股票数据进行分析,看看散户们的动向,够不够动手绞杀的份量。够,第二天可能就是低开或封跌停,不够,可能是高开或高走以吸引更多散户跟进。
T+1的设计,对机构而言是留个商议的时间,对散户而言却是又一个陷阱,这个陷阱的本质,就是不给你立即套现出逃,或者立即纠错止损的机会。
两融特权是第五大陷阱。这个非常好理解,只许场内机构搞融资融券,不放场外配资,这再明确不过了,就是只许机构绞杀你,不许你对抗机构。
以上是我几年前所写文章的大概内容,部分摘录到这里,目的是告诉大家中国股市之所以存在“割韭菜”现象,不是因为允许企业回购,而是存在制度缺陷或陷阱。
“荒天大谬”一文太奇芭,既断错了病灶,也没有给出改革的药方。相反,允许企业回购股票,是切中了病灶的。无论如何,让企业先站出来自救,总比让股民先冲进去飞蛾扑火要好。至于今后企业是否出售,何时出售这些股票,这是企业的自由。股民可跟进也可不跟进,同样有选择的自由。
当然,允许企业回购股票只是改革第一步,后续的改革举措必须跟上。我所列的几大缺陷或陷阱,都是必须改革的地方,也是避免“割韭菜”的真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