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一篇文章《西方民主的硬伤与滥殇》中讲到了民主的一大硬伤,即多数人说了算的民主实质是傻缺说了算,会导致真正应该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精英阶层被边缘化,出现乌合之众和暴民政治。
实际上,西方社会出现的全民普选和直选式民主,还有两大硬伤,我在这再讲完整一点。
第二大硬伤是,按人头分配投票权,是一种平均主义思想的体现,是一种反公平的非正义表现。
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参照公司治理的股权民主模式。股东按股权投票表决,这首先体现的是公平。你投资多少,就承担多少责任,同时也享受多少利益。这叫责、权、利一体,是平等和公平思想的完整体现。
如果不投资,不承担风险与责任,只享有投票表决权,这样的表决就很可能是不负责任的表决,会把公司治死。
同样的道理,在全民直选的民主制度下,无论谁,哪怕是只吃福利不劳而获的懒人,同样享有同等的投票权。他们对那些辛苦劳动的纳税人,对哪些冒巨大投资风险的纳税人,会有一丝的好处么?
越懒的人,尤其是流氓无产者,他们投票的意愿难道不是抢掠富人和一般纳税人?
法国黄马甲运动的主体正是不愿意劳动只吃福利的所谓失业群体。无论马克龙如何税制改革,对这个不劳而获的群体而言,都不可能有任何作用,因为他们根本就不劳动,更不不纳税,享受不了税制改革的红利。他们只想吃更多更好的福利,说白了就是只想抢夺纳税人的利益。
正因如此,黄马甲们才会提出要凡事都全民票决,不要间接民主和代议制度,这难关不是所有流氓无产者的愿望?
第三大硬伤是,全民票决的方式屏蔽了选择的责任。选择固然必须是自由的,也必须是基本权利,但是,同样必须是责任。任何个人或团体,做任何选择或决策都意味着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唯其如此,他们才会珍惜和慎重选择。
全民票决后,无论选出个什么样的人来,也无论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投票人都不用承担任何直接责任。这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平均主义思想的体现,后果也必然是平均主义所表现的表面人人有责,实则人人无责的制度弊端。
正是这些民主的硬伤导致了实行全民公投式民主的国家几乎无一成功案例。在实行间接民主的美国,尽管具备了“小民主,大共和”的制度设计,以抵制民主的泛滥,但在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这种制度设计正在面临信息化带来的直接民主的威胁与挑战。
宪政共和应该是人类实践证明了的好东西,但民主仍然在接受检验和挑战,这是值得思考与探索的新问题。我无意否认民主的作用,但民主的作用是有限的,需要人类继续思考与完善。抛砖引玉,希望引发思考。